院校概况 | 院系设置 | 招生对象 | 师资力量 | 就业前景 | 报到时间
    黑龙江东方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黑龙江省教育厅确定的全省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校。1992年12月省人民政府批准建校,定名为“东方大学”。1995年4月国家教委批准具有专科学历教育资格,更名为“黑龙江东方学院”。2000年4月经省教育厅批准与黑龙江大学合作办学,设置黑龙江大学东方学院本科分部,试办本科专业。2003年4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升格为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是黑龙江省25所普通本科高校之一。

  学院坐落在哈尔滨市高校集中区学府路331号,设有计算机科学与电气工程、食品与环境工程、建筑与机械工程、经济贸易、管理、人文社会科学、外国语和艺术设计等8个学部,开设涉及文学、法学、经济学、工学和管理学等5个学科门类的32个本科专业(或专业方向)和22个专科专业。现有在校生7400余人,到2008年在校生将达到10000人。

  先进的教学设施

  学院根据面向21世纪信息时代的要求建设实验室及其它教学设施。拥有网络中心、外语教学电台、多功能多媒体教室,8个学部的教学实验室、研究室和工作室等总计83间。此外,发...... 详细介绍
 
    计算机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部 食品与环境工程学部 建筑与机械工程学部 经济贸易学部 管理学部 人文社会科学学部 外国语和艺术设计学部
 
    我院本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列在“招生来源计划”中“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栏目,专科专业招生计划列在“招生来源计划”中“专科录取学校”栏目。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由省招生办组织的全省艺术类术科联考,并分别填报我校的艺术类本、专科志愿,按省招生办统一规定录取。
 
    专家办学、教授治教是黑龙江东方学院的一个办学特点。各专业均聘请在本专业领域学术造诣深、教育理念新、有威望的教授担任主任教授,主持专业教学工作,负责拟订本专业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青年教师的培养、学术交流等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提名聘请任课教师,监督和检查教学质量。学院从省内各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企业遴选学术造诣深、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专家任教,同时选聘一批优秀的大学本科和硕士、博士毕业生来校任教,实行主任教授、常任教授、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教师聘任制度。形成了一支老中青结合、专兼职结合、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现有教师400余人,另有合作办学单位专任教师和外籍英、俄、日语言教师。60%以上的任课教师是教授、副教授,有效地保证了教学质量和培养目标的实现。
 
    我校以现代化、开放式、多科性、教学型、培养应用性专门人才的普通本科高校为办学定位,把毕业生质量及其在人才市场的竞争能力作为学院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努力实现各本、专科专业的高就业率、高考研率和高专升本率,历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平均在90%以上。根据省教育厅的统计,2004年我校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为95.5%,专科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为93.11%,均名列全省普通高校前列。2001和2004年,我校两次被省教育厅、省发改委授予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毕业生就业区域除本省外,还分布在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浙江、福建、江苏、山东、河北、辽宁、吉林、新疆等省市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学校、科研单位、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等部门,不少毕业生已成为所在单位的技术骨干或负责人;有的学生则以自己的专业特长独立创业,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还有的学生直接到国内一些重点大学攻读学位,或以自己突出的外语成绩出国深造。
 
    新生报到,必须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及近期同一底版的一寸免冠照片10张,本科、专科入学教育时间为8月26日至27日,军训时间为8月29日至9月11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必须电报或电话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时一律携带本人的“200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考材料袋”。若迁户口者,户口迁移证上要注明本人血型、身高、身份证号码。若未办身份证号码,一定要与当地派出所联系,编写出身份证号码,否则户籍管理部门不予落户,迁移地址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黑龙江东方学院”。(为保证偏远地区学生按时报到,“报考材料袋”及户口迁移证可暂缓至两个月内办理完毕,新生可先携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来校报到,待以上材料办好后,连同录取通知书一并邮寄学校)。逾期不交“考生报考材料袋”者,视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

  三、党组织关系迁至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团关系迁至共青团黑龙江东方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