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东方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黑龙江省教育厅确定的全省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校。1992年12月省人民政府批准建校,定名为“东方大学”。1995年4月国家教委批准具有专科学历教育资格,更名为“黑龙江东方学院”。2000年4月经省教育厅批准与黑龙江大学合作办学,设置黑龙江大学东方学院本科分部,试办本科专业。2003年4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升格为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是黑龙江省25所普通本科高校之一。
学院坐落在哈尔滨市高校集中区学府路331号,设有计算机科学与电气工程、食品与环境工程、建筑与机械工程、经济贸易、管理、人文社会科学、外国语和艺术设计等8个学部,开设涉及文学、法学、经济学、工学和管理学等5个学科门类的32个本科专业(或专业方向)和22个专科专业。现有在校生7400余人,到2008年在校生将达到10000人。
先进的教学设施
学院根据面向21世纪信息时代的要求建设实验室及其它教学设施。拥有网络中心、外语教学电台、多功能多媒体教室,8个学部的教学实验室、研究室和工作室等总计83间。此外,发挥产学研结合优势,由合作方黑龙江省乳品工业技术开发中心、轻工业甜菜糖业研究所、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提供的乳品工艺、生物技术、食品分析与检测和数控机床等9个专业实验室和实习工厂,学生可以进行现场专业操作与训练,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提供了良好条件。
学院图书馆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共有1600余个阅览座位。现收藏各类图书近40万册;电子出版物870GB.订阅报刊700余种。根据有关协议,我院师生可在网上读到中文的数字图书60多万册,学术期刊5300余种,博硕论文46000多篇,重要报纸300多种和英文的学术期刊5700多种。能满足教学工作的各种需求。图书馆实行开放式和自动化管理,对读者非常方便。
学院体育馆功能齐全、设施先进,其中篮球馆、乒乓球馆、羽毛球馆、艺术体操馆及健身器材等都是国内一流的。此外,400米跑道的标准运动场,占地1.2公顷的篮球、排球、网球场,可以满足在校生的体育教学与群众体育活动的需要。
一流的教师队伍
专家办学、教授治教是黑龙江东方学院的一个办学特点。各专业均聘请在本专业领域学术造诣深、教育理念新、有威望的教授担任主任教授,主持专业教学工作,负责拟订本专业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青年教师的培养、学术交流等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提名聘请任课教师,监督和检查教学质量。学院从省内各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企业遴选学术造诣深、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专家任教,同时选聘一批优秀的大学本科和硕士、博士毕业生来校任教,实行主任教授、常任教授、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教师聘任制度。形成了一支老中青结合、专兼职结合、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现有教师400余人,另有合作办学单位专任教师和外籍英、俄、日语言教师。60%以上的任课教师是教授、副教授,有效地保证了教学质量和培养目标的实现。
独特的教学特色
学院以主动适应21世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为办学宗旨,面向人才市场需求设置与调整专业。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就业岗位的实际要求,实行专业+外语、外语+专业、工程+艺术等培养模式。专科的基础理论以必需和够用为度,强调专业基础与专业知识的针对性与适应性,突出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和外语、计算机教学。学院培养专科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教学方案及其实验成果获黑龙江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本科各专业实行学分制、主辅修制和弹性学制,强化基础理论学习,拓展专业面,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通过改革实践,不断修订教学计划和组织教学,形成了即重视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传授,又重视专业实践技能培养的办学特色。与黑龙江省乳品工业技术开发中心、轻工业甜菜糖业研究所、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等生产企业、科研机构合作办学,举办乳品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和计算机集成制造技术等专业,实行产学研结合“2+1”(专科)与“3+1”(本科)教学模式,是学院几年来重点进行的教学改革。其特点是发挥各自的教学与科研、生产资源活力,优势互补,培养实践能力强,富于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此外,学院还在省内62个有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校外实习实践基地。
学院积极开展与俄罗斯、英国、韩国、日本及加拿大等国家的高校合作办学,实行分段培养、联合培养和建立实体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等多形式合作,形成和发展开放式办学特色。
较高的教学质量
黑龙江东方学院把毕业生质量及其在市场的竞争能力作为学院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努力实现高成才率、高就业率、高升学率的教学目标。毕业生由于专业适应市场需求,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外语、计算机和专业实践能力,一次性就业率平均在90%以上,是我省普通高校中高就业率院校之一,荣获黑龙江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毕业生就业区域除本省外,还分布在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海南、福建、四川、江苏、浙江、河南、河北、山东、甘肃、宁夏、新疆、辽宁、吉林等18个省、市、自治区。在历年由省教育厅组织的“专升本”考试中,我校一直保持了高录取率,一大批专科生升入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大学等本科院校学习。
优厚的奖励制度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材,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为8000元,一等奖学金4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学院设学习进步奖,根据学生每学年进步程度评选。每年还评选优良学风班、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评选文娱、体育等单项积极分子,并给予奖励。
多彩的校园文化
大学校园是莘莘学子陶冶情操的广阔天地,黑龙江东方学院精心打造校园特色文化,鼓励和支持学生广泛开展紧密结合教学和培养目标的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其他校园文化活动,现已组建各类社团50余支,有外语沙龙、文学社团以及摄影协会、美术协会、书法协会、体育协会、话剧社、计算机协会等,这些社团组织各项活动开展得十分活跃,使全院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充满了生动活泼、丰富多彩、蓬勃向上的时代气息。每年都举办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和体育节,健康文明、活泼向上的校园文化,丰富了学生的业余生活,陶冶了学生情操。
我院学生积极参加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黑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黑龙江省大学生运动会、全国性冰雕、雪雕比赛以及各种知识竞赛等活动,在参加国际、全国、省、市的各种文体比赛中共有500多人次获得奖励。学院团委荣获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和团省委多项奖励,被团省委授予“五四红旗团委”和“社会实践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
“东方”,象征着朝气与光明。21世纪世界经济、文化、科技重心转向东方是时代的发展趋势,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国必将以其伟大而崭新的形象屹立于世界的东方。处于伟大祖国版图上最东部的黑龙江省也必将以勃勃生机为振兴中华增添色彩。植根于黑土地的黑龙江东方学院迎着祖国蓬勃发展之朝阳,乘改革开放春风之劲力,创建发展、茁壮成长,成为大学群中新生而富有朝气的一员,为造就一代新人做出自己的贡献。
黑龙江东方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黑龙江省教育厅确定的全省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校。1992年12月省人民政府批准建校,定名为“东方大学”。1995年4月国家教委批准具有专科学历教育资格,更名为“黑龙江东方学院”。2000年4月经省教育厅批准与黑龙江大学合作办学,设置黑龙江大学东方学院本科分部,试办本科专业。2003年4月,教育部正式批准升格为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是黑龙江省25所普通本科高校之一。
学院坐落在哈尔滨市高校集中区学府路331号,设有计算机科学与电气工程、食品与环境工程、建筑与机械工程、经济贸易、管理、人文社会科学、外国语和艺术设计等8个学部,开设涉及文学、法学、经济学、工学和管理学等5个学科门类的32个本科专业(或专业方向)和22个专科专业。现有在校生7400余人,到2008年在校生将达到10000人。
先进的教学设施
学院根据面向21世纪信息时代的要求建设实验室及其它教学设施。拥有网络中心、外语教学电台、多功能多媒体教室,8个学部的教学实验室、研究室和工作室等总计83间。此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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